保險申請
如果是要使用自己買的商業保險作為支付
常見需要交付保險公司的資料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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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證明書:
由第一次就診門診端開立,有效時限為開立日期向後推算三個月;請注意醫師開立的診斷病因種類是否符合要申請保險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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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收據:
同樣由就診門診端開立,請於第一次就診後自行保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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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病歷:
由治療所端開立,通常都是在治療結束後向我們的櫃檯登記開立,但因需要時間做治療次數與金額的核對,通常需要5~7天的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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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收據:
由治療所端開立,同樣是在治療結束後向櫃檯登記。
常見在申請商業醫療時的問題
現在由於國人對於健保之外自費醫療需求的提升,漸漸大家會開始購買所謂實支實付的醫療保險,但卻常常在要使用保險時卻發生無法理賠的狀況,其中絕大部分是因為對於自己所購買保險的內容了解不足所致,這裡為避免無謂的糾紛,會就幾點病友在申請理賠時常犯的錯誤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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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診斷病因與保險種類的關係
這裡最常見的就是沒有注意到自己所購買的為"意外醫療保險"還是"普通醫療保險";因為意外醫療險的原因必須為意外事件所造成身體上的損傷才能符合理賠申請的條件,所以在開立診斷證明書時就必須先與會診醫師討論清楚,才不容易因為"診斷病因"出錯而無法理賠;普通的醫療險就沒有針對診斷病因做限制。
舉例:
如要申請意外醫療險的實支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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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車禍骨折或挫傷: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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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的扭傷或退化性問題: 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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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必須為健保治療內容的限制
有些醫療險有限制其實支實付的治療內容必須為健保局有明文規定的項目,而敦品治療所的治療皆為非健保的自費醫療,故如果在我們治療所要申請此類保險的理賠就容易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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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必須為手術等侵入性治療的限制